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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瀝青蒸發殘留物含量試驗儀說明書
1、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各類乳化瀝青中加熱脫水后殘留瀝青的含量。
2、儀具與材料
(1)試櫸容器;容量1500mL,高約60mm,壁厚0.5mm~lmm的金屬盤,也可甩小鋁鍋或瓷蒸發皿代替。乳化瀝青蒸發殘留物含量試驗儀說明書
(2)天平:感量不大于lg。
(3)烘箱:裝有溫度控制器。
(4)電爐或燃氣爐:有石棉墊。
(5)玻璃棒。
(6)其它:溫度計、溶劑、洗液等。
3、方法與步驟
(1)將試樣容器、玻璃棒等洗凈、烘干并稱其合計質量(m1)。
(2)在試樣容器肉稱取攪拌均勻的乳化瀝青300g±lg,稱取容器、玻璃棒及乳液的合計質量(m2),準確至1g。
(3)將盛有試樣的容器連同玻璃棒一起置于電爐或燃氣爐(放有石棉墊)上緩緩加熱,邊加熱邊攪拌,其加熱溫度不應致乳液溢濺,直至確認試樣中的水分已*蒸發(通常需20min~30min),然后在163℃±3.0℃溫度下加熱lmin。
(4)取下試樣容器冷卻至室溫,稱取容器、玻璃棒及瀝青一起的合計質量(m3),準確至lg。
4、計算
乳化瀝青試樣的蒸發殘留物含量按式(1)計算,并以整數表示。
(1)
式中:
|
——乳化瀝青中的瀝青含量,%;
——試樣容器、玻璃棒合計質量,g;
——試樣容器、玻璃棒及乳液的合計質量,g;
——試樣容器、玻璃棒及殘留物合計質量,g。
5、說明與注意問題
(1)同一試樣至少平行試驗兩次,兩次試驗結果的差值不大于0.4%時,取其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
(2)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為0.4%;復現性試驗的允許差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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