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船用礦物棉制品試驗方法礦物棉容重測定儀概述
本產品符合《船用礦物棉制品的試驗方法與檢驗》中對礦物棉容量測定儀的標準。
二、礦物棉容重測定儀試驗設備包括:
礦物棉容重測定儀:壓板壓力1960Pa ,厚度測量桿分度值
為1mm,如圖1所示。
L-測量筒; 2 -壓板; 3 -測量桿; 4 -播把.
三、礦物棉容重測定儀試樣按下列要求準備:
(1) 試樣3個,試驗前試驗用樣品應在試驗環境條件下自由放置24h后按“若
試樣為整只單件產品,則可以按試樣必須的數量從10個單件中任?。蝗魹榉钦粏渭a品則試樣應在單件產品上,距離邊緣100mm區域內選取。"的規定截取試樣。對有外覆層或貼面的制品,也可以按需要將外覆材料計入;
(2) 原棉的容重試驗在礦物棉容重測定儀上進行。將經狀態調
節過的原棉樣本縮分,稱取試樣3份,每份500g ,到5g ;
(3) 板、氈、條和管殼的容重試驗,如制品尺寸不大,可采用
經3.2.4尺寸測量過的3 個實樣來測定;如制品尺寸大,可以各取一
塊450mm×450mm 作試樣,管殼則各截取一段450mm 長的圓筒或扇
形作試樣;
四、試驗程序如下:
(1) 原棉的試驗操作是將試樣分層鋪勻在礦物棉容重測定儀的
測量筒內,使試樣與測量筒口平齊。當壓板與測量筒底部相距 270
mm時,由其自由落下,待5min 后,讀出試樣的厚度,到1mm;
(2) 板、氈、條和管殼的試驗操作是分別稱量塊試樣的質量 ,
到2g 。對有貼面的制品,應分別稱出試樣的總質量以及扣除貼面后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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