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各類乳化瀝青的篩上剩余含量,評定瀝青乳液的質量,非經注明,篩孔為1.18mm。
2 儀具與材料
濾篩(篩孔1.18mm);金屬盤(尺寸≥100mm);天平(感量≤0.1g);燒杯(750ml和2000ml各一個);蒸餾水;烘箱(帶溫控);玻璃板;溶劑;干燥器等。
3 方法與步驟
3.1 準備工作
將濾篩、金屬盤、燒杯等用溶劑擦洗干凈,再用水和蒸餾水洗滌后放入烘箱(105℃±5℃)中烘干,分別稱其質量,準備至0.1g。
3.2 試驗步驟
3.2.1 在一燒杯中稱取充分均勻的乳化瀝青試樣500g±5g(m),準確至0.1g。
3.2.2 將篩網用蒸餾水(陽離子型)潤濕。
3.2.3 將濾篩架在燒杯上,再將乳化瀝青緩慢倒入篩內過濾,在過濾順暢的條件下,篩上僅保留一層薄膜,如果篩孔有堵塞現象,則用手輕輕拍打篩框。
3.2.4 試樣全部過濾后,移開盛有乳液的燒杯,轉放置入另一金屬盤中。
3.2.5 用蒸餾水多次清洗燒杯,并將洗液過濾,再用蒸餾水清洗濾篩,直到過濾的水*清潔為止。
3.2.6 將濾篩至于另一個已稱質量的潔凈的金屬盤中,并置于烘箱(105±5℃)中烘干2~4h。
3.2.7 取出濾篩,連同金屬盤一起置于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一般≥30min)后稱其質量(m2),準確至0.1g。
4 計算
乳化瀝青試樣過濾后篩上殘留物含量按下式計算,準確至小數點后一位。
式中:P—篩上殘留物含量,%;
m—乳化瀝青試樣的質量,g;
m1—濾篩及金屬盤質量,g;
m2—濾篩、金屬盤與篩上殘留物合計質量,g。
5 報告
同一試樣至少平行試驗2次,兩次試驗結果的差值≤0.03時,取其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
6 精密度或允許差
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0.03%,復現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