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4型水穩層振動壓實成型機
操作使用
1、變頻器的使用 (注:變頻器出廠前均以設定為標準試驗值,請勿擅自調整)
當接通電控箱面板上的電源開關時,變頻器即已上電,數碼窗及液晶屏上均有顯示。開機時變頻器上所顯示的頻率為原先設定的頻率,如不需改變,則按一下“FWD"鍵。原先設定頻率即被確認。
注意:本設備使用時所需的頻率為28~30HZ,設定頻率過低時所產生的激振力達不到要求。設定頻率過高時,所產生的激振力將大幅度增加,造成設備損壞。所以在啟動制模時必須檢查變頻器的輸出頻率,輸出頻率在28~30HZ之間。
2、“上升"按鈕 控制導向機構及壓頭上升為試驗提供足夠空間。
3、“下降"按鈕 控制導向機構及壓頭下降壓在試模內。
4、“啟動"按鈕 時間設定完畢后,按下“啟動"激振機構開始工作按所設定數值完成試驗。
5、“急停"按鈕 如在試驗過程中發生意外及需要調整或其它意外可按下急停,按鈕停止激振機構工作。注意急停按鈕為自鎖按鈕按下后,如檢查完畢重新開始工作都應再按一下使按鈕復位,在此構過成中時間控制儀表工作不中終斷需在其完成設定時間完成后在開始工作或重新設定時間。
6、按鈕注意事項 上升、下降按鈕為點動控制?操作過程中注意觀察導向桿位置變化防止壓壞導向套。
注意:驅動加載卸載的升降電機為三相供電,由于出廠時電機接線相序和用戶三相電相序不一定一致,因而出現電控箱加載卸載按鈕的作用正好和負載壓頭的運動方向相反。此時可在停電狀態下打開升降電機的接線盒,把三根電源線中的任意二根線在接線盒端子上的位置互換一下。即能使按鈕和動作達到一致。
7、振動
在確認變頻器的頻率在28~30HZ范圍內;壓頭和模具對準的情況下即可啟動振動按鈕,對樣品進行壓實成型。當振動壓實到預定的行程時再按下停止按鈕振動壓實工作即告停止。
8、振壓時間
在振動壓實啟動的同時,計時儀表就開始計時,振動壓實工作停止時,計時停止,并顯示出振動壓實所用的時間。
五、制模
1、備料及試件制作
有關試件的材料準備及試件制作,請參照“《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G E51-2009)中 T 0842—2009 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振動壓實試驗方法的注意事項及相關說明。
2、對模
將裝好試料的模具放在設備底板上,調整位置使壓頭下降正好能進入模內,再用螺釘把模具固定在底板上。
3、制模
在壓頭和模具對準并固定好以后,按下加載按鈕使絲杠上的托盤低于負載100mm左右,這時整個負載力通過壓頭已全部加在試模中的試料上,準備工作即告結束。
在啟動壓實振動時,從機架的右側標尺上記下起始位置。再啟動壓實振動。當達到預定的壓實位置時。按下停止按鈕,成型工作即告結束。
注意:整個負載的升降范圍為150mm,在機架右側有一標尺,負載及壓頭的升降只能在此范圍內活動,切勿超過。否則會損壞絲杠和限位槽。
六、試樣制作
1.根據需要成型試件的形狀分別安裝壓頭,圓柱體試件尺寸:直徑150mm高150mm試驗試件。
2.取1份試料平鋪于金屬盤內,按事先通過壓實標準試驗確定的最佳含水量計算得的
每份試料的應加水量將水均勻地噴灑在試料上,用小鏟將試料充分拌和到均勻狀態。
式中:Qw—試料中應加的水量(g)
Qn—混合料中集料的質量(g)其原始含水量Wn,即風干含水量(%)
Qc—混合料中水泥或石灰的質量(g)其原始含水量為Wc(%)
W—要求達到的混合料的含水量(%)。
3、將所需要的結合料,如水泥、二灰等加到浸潤后的試料中并用小鏟、泥刀或其它工具充分拌和到均勻狀態。對于加有水泥的試料應在拌和后1h內完成下述振實試驗拌和后超過1h的試樣,應予作廢(石灰穩定和石灰粉煤灰穩定除外)。
4、將拌和好的混合料按四分法分成四份,依次將混合料倒入筒內,一邊倒一邊用直徑2cm左右的木棒插搗?;旌狭弦淮窝b完后整平其表面并稍加壓緊,然后覆蓋一片事先剪好的塑料紙。將試模連同混合料放在振動壓實成型機的鋼質底板上,用壓板將試模底板與振動壓實成型機底板固定在一起。
5、將振動壓頭對準試模后,放下導向架使振動頭與鋼模內的混合料緊密接觸,檢查振動壓實成型機上的螺栓及相關連接處,確定沒有任何物品放在機體上。
6、設定振動時間,啟動振動開關開始振動壓實仔細觀察振動狀態是否達到跳起狀態。
7、升起震動壓頭。松開試模壓板的螺栓將試模連同經過振實后的混合料一起卸下,取下試模套環此時振動壓實后的混合料頂面應于鋼模的上邊緣齊平。
8、托住試模底部的墊塊,小心將試模與其中的混合料一起放到合適地方,根據混合料的類型靜置一段時間后用脫模器將振實以后的混合料推出試模。對于梁式試件需要松開螺栓后小心地將側板取掉,但試件仍要放在鋼墊板上不能移動等混合料有初步強度后方可移動。
9、試件脫?;蚩梢园釀雍髴R上用塑料薄模包裹并放入養生室中進行養生,養生條件與規范中靜壓法相同。
10、以上試件制備方法詳見交通部發布的JTG D50—2006公路路面設計規范半剛性基層材料振動法試件成型方法。試驗注意事項及相關說明
、注意事項
1、 設備必須安裝在能承受10000N以上激振動力的地基上,并用地腳螺釘固定。
2、設備必須用專用地線可靠接地,不能用零線代替。本設備要防止缺相運行,否則會損壞設備。
3、變頻器的頻率設定范圍為28~30HZ,啟動振動壓實時必須確認。
4、負載的上下行程為150mm,不能超越限位槽的范圍。
5、設備在振動壓實過程中,操作人員不能觸及設備機械部分,以免造成傷害。
6、電動提升機構在機架上端的蝸輪蝸桿處配備了一個備用的手動輪,此手輪是在電動失靈的情況下使用。一般情況應將手輪從旋轉機構中卸下,以免高速旋轉情況下手輪被旋轉飛出傷人。
7、電動提升時,應注意提升高度,適可而止,切不可提升太高將提升桿拉斷。
8、電動下降時,應適當留有振實余地,一般應在壓頭壓在試料后,再下降5CM以上。
9、振動時間在實驗試驗中,振壓時間較為關鍵,一般為90-120秒左右,時間過長或不足都會導致壓不實。
10、振動壓實的密度應比半剛性基層材料的密度大些,振動壓實儀的技術指標是一般通用性指標,針對不同配合比及現場情況可能還要做適當調整,如振動頻率、靜壓力等。
11、 半剛性基層材料的相關性在全國范圍內,很多試驗單位做了大量對比試驗,目前還未找到與馬歇爾擊實的相關性。
12、出廠時已標定振動力為6800N(28H2時),同時還配有兩塊扇形配重塊,此配重塊分別安裝在齒輪上,安裝時各螺釘一定要緊固,否則易出危險。當安裝此兩個配重并將軸對面連續可調節配重上端一致調平(兩扇形組成上端平,下端圓弧)時,總振動力約為10000N(1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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