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灌砂法密度試驗儀概述
灌砂法密度試驗儀用于測定原位土的密度和對填方工程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二、灌砂法密度試驗儀符合標準
SL237-041-1999《土工試驗規程-原位密度試驗》、
JTS237-2017《水運工程地基基礎試驗檢測技術規程》
三、灌砂法密度試驗儀技術參數
漏斗上口直徑宜為200mm,下口直徑宜為15mm,高宜為110mm;
防風筒直徑宜為300mm,高宜為220mm;
量器直徑宜為150mm~270mm,高宜為200mm~330mm;
四、灌砂法密度試驗儀試驗方法
2.1 儀器設備
2.1.1 灌砂法密度試驗儀,見圖2.1.1包括漏斗、漏斗架、防風筒、套環、附有3個固定器。
2.1.2 臺秤:稱量10kg,分度值5g;稱量50kg,分度值10g。
2.1.3 量砂:粒徑0.25~0.5mm干燥清潔標準砂10~40kg。
2.1.4 其他:量砂容器(有蓋)、直尺、鏟土工具等。
2.2 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
2.2.1 臺秤:應按相應的檢定規程進行檢定。
2.2.2 量砂:應按本規程“附a"要求制備,并校準其密度。
2.3 操作步驟(用套環)
2.3.1面積約40cm×40cm的一塊地面鏟平。檢查填土壓實密度時,應將表面未壓實土層清除掉,并將壓實土層鏟去一部分(其深度視需要而定),使試坑底能達到規定的深度。
漏斗上口直徑宜為200mm,下口直徑宜為15mm,高宜為110mm;
防風筒直徑宜為300mm,高宜為220mm;
量器直徑宜為150mm~270mm,高宜為200mm~330mm;
2.3.2 秤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質量。按圖2.1.1所示,將儀器放在整平的地面上,用固定器將套環固定。開漏斗閥,將量砂經漏斗灌入套環內,待套環灌滿后,拿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風筒(無風可不用防風筒),用直尺刮平套環上砂面,使與套環邊緣齊平。將刮下的量砂細心倒回量砂容器,不得丟失。稱量砂容器加第1次剩余量砂質量。
2.3.3 將套環內的量砂取出,稱量,倒回量砂容器內。環內量砂允許有少部分仍留在環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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