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壓法砂漿強度檢測儀
擇壓法砂漿強度檢測儀是我公司根據行業標準JGJ/T234-2011用于檢測建筑工程砌筑砂漿的抗壓強度的檢測儀器,具有數據準確直觀。操作方便等特點
一、主要技術參數
壓力測試范圍:0-5000N,顯示單位:1N
工作電壓:220V
工作溫度:5-35℃建議在室溫為10-30℃下使用
重復性誤差:≤±1%;
二、擇壓儀應滿足下列技術要求:
整體結構應有足夠強度的剛度;
擇壓儀用圓平壓頭的直徑為(10±0.05)mm,額定行程不應小于18mm;
擇壓儀應設有對中自動調平系統;
擇壓儀的極限壓力應為5000N;
數顯測讀系統示值的小分度值不應大于1N,且數顯測讀系統應具有峰值保持功能、斷電保持功能和數據儲存功能;
測力系統的力值誤差不應大于1N。
擇壓儀的使用環境溫度宜為5℃~35℃數顯測讀系統應在室內自然環境下使用和放置,嚴禁與水接觸。
三、抽樣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檢測對象為整棟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時,可將其劃分為一個或若干份個獨立的檢測單元。對連續墻體劃分檢測單元時,每片墻的高度不宜大于3.5m,水平長度不宜大于6.0m。
2.每一個檢測單元內的墻體多于6片時,隨機抽樣的墻片數量不應少于6片;當一個檢測單元內不多于6片時,每片墻勻應檢測每片墻內至少應不止1個測區,當每片墻布置2個或2個以上側區時,宜沿墻高均勻分布。當檢測單元僅為單片墻時,測區不應少于2個。
3.每個測區的面積宜為0.5m×0.5m。
4.應隨機在每個測區的水平灰縫內取出6個面積不小于30mm×30mm、厚度為8mm~16mm的砂漿片試樣,其中1個應為備份試樣,其余5個應為試驗試樣。試樣的兩面應相對平行。取得的試樣應使用同一容器収置并編號入冊。
4.砂漿試驗應在深入墻體表便20mm以內抽取,不應在獨立磚柱或長度小于1m的墻體抽取,也不應在承重梁正下方的墻體上抽取。
四、試件制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制作的試件小中心線性長度不應小于30mm;
2.試件受壓面應平整和無缺陷,對于不平整的受壓面,可用砂紙打磨;
3.試件表面的砂粒和浮沉應清除。
五、檢測
1.砂漿試樣應在自然干燥的狀態下進行檢測;當砂漿試樣處于潮濕狀態時,應自然晾干或烘干。
2.砂漿試件的厚度應使用游標卡尺進行量測,測厚點應在擇壓作用面內,讀數應至0.1mm,并應取3個不同部位厚度的平均值作為試件厚度。
3.在擇壓儀的兩個壓頭表面,應各貼一片厚度小于1mm、面積略大于圓平壓頭的薄橡膠墊。啟動擇壓儀,應設置數顯測讀系統為峰值保持狀態,并應確認計量單位為牛頓(N)。
4.砂漿試件應垂直對中放置在擇壓儀的兩個壓頭之間,壓頭作用面邊緣至砂漿試件邊緣的距離不宜小于10mm。
5.對砂漿試件進行加荷試驗時,加荷速率宜控制在每秒為預估破壞荷載的1/15~1/10,并應持續至試件破壞為止。擇壓荷載值應為砂漿試件破壞時擇壓儀數顯測讀系統顯示的峰值,并應至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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